组合规范 · 出现 6

非法取得证据、证明标准与证据排除

Illegally Obtained Evidence, Standards of Proof and Exclusion

本单元进度 · STAGES0 / 4
管辖、可受理性与证据国家责任、归因与救济主权、不干涉与网络行动出现 6 届 · 2013 · 2016 · 2018 · 2019 · 2021 · 2022
STAGE 02

解读

RULE SYNTHESIS

必须分开:取得行为是否违法、证据是否真实完整、证明力多大、适用何种证明标准,以及程序法是否要求排除。ICC Article 69(7) 采用违反与取得因果,再加可靠性重大疑问或程序完整性双重门槛;ICJ 判例没有建立同一条普遍自动排除规则。

识别门槛
  • 识别取得主体及国家归因
  • 取得违法性与可采性分开
  • 核验真实性、完整性与来源链
  • 按主张性质适用证明标准
  • 评价证明力、程序公平与是否需要排除
跨届触发事实
  • 泄密文件的可采性;国家监控/间谍活动
  • 网络攻击的归属、主权、不干涉与表达自由
  • 仲裁裁决的效力/再审
  • 对 Covfefe/Ibra 的攻击、武力与 IHL
  • 私营公司行为的国家责任

必须分开:取得行为是否违法、证据是否真实完整、证明力多大、适用何种证明标准,以及程序法是否要求排除。ICC Article 69(7) 采用违反与取得因果,再加可靠性重大疑问或程序完整性双重门槛;ICJ 判例没有建立同一条普遍自动排除规则。

  1. 步骤 1

    先锁定适用的是 ICC 还是 ICJ 的证据制度。

  2. 步骤 2

    证明具体取得行为以及被违反的《规约》条款或国际承认人权。

  3. 步骤 3

    审查该违反与这份证据被取得之间是否存在因果联系。

  4. 步骤 4

    认证来源链、完整性、同期性、直接性和独立印证。

  5. 步骤 5

    ICC 依第 69(7) 条检验可靠性重大疑问或程序完整性门槛,并仍依第 69(4) 条评价证明力;ICJ 则依规约、规则和判例分配举证责任并评价权重。

  6. 步骤 6

    根据具体制度决定排除、封存、不使用、降低权重或允许反驳;取得行为的国家责任及其他救济另行处理。

TEST A

ICC 第 69(7) 条:违反、取得因果以及可靠性或程序完整性门槛

TEST B

ICJ:真实性、完整性、证明力、举证责任与程序公平的个案评价

ICC 的特别排除规则不能直接移植成 ICJ 的一般证据法;Corfu Channel 也不能推出非法取得证据一律可采。

面对一份由黑客取得并经匿名渠道提交的文件,若在 ICC,应先证明具体权利违反及其与文件取得的因果,再进入第 69(7) 条门槛;若在 ICJ,则应分别处理国家是否参与取得、文件原件和元数据、来源链、同期性、独立印证、证明力及程序公平。不得只凭“违法取得”四字直接得出排除或采纳。

《灭绝种族罪公约》适用案(波斯尼亚灭绝种族案)

Application of the Convention on the Prevention and Punishment of the Crime of Genocide (Bosnia and Herzegovina v. Serbia and Montenegro)

国际法院判决;规则表述具高度说服力,须按所标裁判阶段使用
裁判定位

法院认定斯雷布雷尼察发生灭绝种族,但把塞族共和国军行为归因、塞尔维亚共谋及塞尔维亚未预防/未惩治分开;归因不成立不消灭独立的预防义务。

court
国际法院
date
2007-02-26
stage
实体判决
parties
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诉塞尔维亚和黑山
citation
Bosnian Genocide, Judgment, 国际法院判例集, 相关部分
01

关键事实3

暴行

1995年斯雷布雷尼察约七千余波斯尼亚穆斯林男子和男孩被杀。

行为主体

主要实施者为VRS及相关单位,塞尔维亚提供重大政治军事支持。

国际裁判材料

法院大量利用前南刑庭经严格程序确认的事实。

02

程序经过1

实体

法院在1996年初步反对后审理《灭绝种族罪公约》国家责任;并非个人刑事审判。

03

法院面前的争点1

争点

是否发生灭绝种族;行为能否归因塞尔维亚;是否共谋;是否违反预防、惩治及配合ICTY义务。

04

裁判结论1

结论

斯雷布雷尼察灭绝种族成立,但未证明实施行为归因塞尔维亚或塞尔维亚共谋;塞尔维亚因未尽力预防及未充分配合惩治而违反公约。

05

推理链3

归因

VRS非塞尔维亚机关,且未证明塞方对斯雷布雷尼察具体行动具有有效控制。

共谋

共谋要求至少知悉实施者特定灭绝意图;高证明门槛未满足。

预防

当国家知道或通常应知严重风险且有影响能力时,须采取其合理可用措施;这是行为义务而非结果保证。

06

Ratio、dicta 与意见边界1

边界

“充分确凿”证明表述与灭绝指控严重性有关;不能不加说明扩展到所有国际法事实争议。

07

后续用途与外推限制1

用途

用于有效控制、国际裁判事实证据、特定意图及尽调型预防义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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