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用
2012 · Q3 赛题事实 · Problem facts
Q3 同时出现法院拒绝外国主权豁免并判赔,以及对Aprophe财产的判后扣押。第5、12、19条要求分层检查一般管辖豁免、属地侵权文本条件和判后强制措施条件;又必须保留双方不是2004年公约当事国的前提。
1962至1964年的强迫劳动发生在阿普罗菲亚;Rantania一审法院于2009年以被指强行法违反为由拒绝外国主权豁免并判赔;2011年执行官扣押Aprophe一千万美元非外交财产,但资产仍由司法机关持有。记录把历史损害、管辖裁定和执行措施置于不同地点与时点。
Republic of Aprophe围绕“强迫劳动判决与一千万美元扣押中的国家及执行豁免”提出申请方的事实与规范连接。
Federal Republic of Rantania围绕“强迫劳动判决与一千万美元扣押中的国家及执行豁免”回应申请方的事实与规范连接。
阿普罗菲亚军队强迫Rantania农民无偿劳动
1962年至1964年,阿普罗菲亚军队强迫500多名Rantania农民以12小时轮班无偿劳动,同时提供食宿;这些农民未参与敌对行动。
Rantania一审法院拒绝主权豁免并判赔
2009年12月12日,Rantania一审法院裁定外国主权豁免不延及被指强行法违反,认定存在强迫劳动并判赔;Aprophe未参加诉讼或上诉。
Rantania司法机关扣押并持有阿普罗菲亚财产
2011年2月15日,执行官扣押了位于Rantania、价值相当于1,000万美元的阿普罗菲亚非外交财产;资产由司法机关持有,未交付原告。
事实信号 · Issue signals
2011年2月15日,执行官扣押了位于Rantania、价值相当于1,000万美元的阿普罗菲亚非外交财产;资产由司法机关持有,未交付原告。
判赔之后针对Aprophe财产的扣押,触发与实体管辖豁免不同的第19条判后强制措施审查。
- 候选规范
- 《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》第5、12、19条。
- 双方如何争
- 申请方可强调资产为非外交性质;被申请方可要求证明明示同意、指定用途或非政府商业用途,并指出两国不是条约当事国。
事实—要件对照 · Fact–element matrix
强迫劳动发生在阿普罗菲亚,Rantania法院后来作出金钱判赔。
申请方可指出第12条文本要求的行为地点和行为人当时在场并未由Rantania境内的判决事实本身证明。
被申请方可主张应先说明文本在非当事国之间的习惯法地位,且条文条件未满足。
行为人是否在Rantania境内、任何相关行为或不作为是否部分发生在法院地国、以及被主张习惯法规则的确切范围。
执行官扣押一千万美元非外交财产,资产由司法机关持有且未交付原告。
申请方可主张需查明该资产是否有明确同意、指定用途或非政府商业用途。
被申请方可指出“非外交”并不等于满足第19条,且未交付状态不免除对扣押措施本身的审查。
资产具体性质、用途、与被诉实体的联系、任何书面同意或指定以及所主张习惯法的相关时点。
论证重构 · Argument reconstruction
01 管辖豁免与判后执行豁免的分层
Separation of jurisdictional and post-judgment immunity
历史强迫劳动、国内一审判赔和后续财产扣押发生在不同时间与地点。
Historical forced labour, a domestic judgment, and asset attachment occur at distinct times and places.
申请方 · APPLICANT
申请方应分别检验Rantanian法院的管辖依据与扣押措施的财产条件,并强调双方非当事国限制。
The applicant should separate jurisdictional and enforcement analysis and preserve the non-party limitation.
被申请方 · RESPONDENT
被申请方可主张存在一般豁免或习惯法例外争议,并要求对资产用途和条约效力作具体证明。
The respondent may invoke general immunity and demand proof of asset use and legal effect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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