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TAGE 02
解读
RULE SYNTHESIS
国家可就自身条约权利提出直接请求,同时就国民个人损害主张外交保护;当地救济要求随请求性质而变。
识别门槛
- 国家直接权利与个人损害的区分
- 国籍和代表授权
- 当地救济与混合请求的关系
跨届触发事实
- Alekostria主张ARPA直接权利并回应Pilemon跨境群体问题
A
适用范围与法律定位
B
适用要件
- 01国家直接权利与个人权利相互依存
判断本案时,应以可核验的事实和相应法律来源检验“国家直接权利与个人权利相互依存”,并说明它与其他要件的关系。
易错:不要把相邻规则、政策考虑或单一事实直接当作该要件已经满足。 - 02请求主要性质和救济对象
判断本案时,应以可核验的事实和相应法律来源检验“请求主要性质和救济对象”,并说明它与其他要件的关系。
易错:不要把相邻规则、政策考虑或单一事实直接当作该要件已经满足。 - 03当地救济规则及其例外
判断本案时,应以可核验的事实和相应法律来源检验“当地救济规则及其例外”,并说明它与其他要件的关系。
易错:不要把相邻规则、政策考虑或单一事实直接当作该要件已经满足。
C
适用边界、例外与证据
D
相近规范区别
TEST A
直接国家请求:国家主张自身条约权利受到侵犯。
TEST B
外交保护:国家代本国国民提出个人请求,通常涉及国籍和当地救济。
E
规范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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