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uestion Presented
Non-intervention, support for secession, use of force and recognition
《联合国宪章》第 2 条第 4 款进入解析申请方可把议会决议与边境驻军的时间和措辞结合,主张构成对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的武力威胁;被申请方可强调部队未被允许离开本国领土、照会所称援助目的及缺少明确需求。第2(4)条分析仍须区分武力威胁、不干涉和后续实际进入的不同问题。尼加拉瓜军事与准军事活动案(实体)进入解析《尼加拉瓜案》将禁止干涉的核心置于对本应保持自由的政治、经济、社会文化或对外政策选择施以强制。2015年中,对分离运动的议会支持、承认承诺、边境部署和人道背景都必须分开评价;政治言论或同情本身不能自动等同于支持内部反对派的强制性干涉。ARSIWA 第20条(同意)进入解析被申请方可把 APP 的决议和比恩签署《整合协议》作为第20条同意的候选基础;申请方可主张这些事实尚未证明 APP/比恩是有权代表国家作出有效同意的主体。第20条的结论须以主体、权限、有效性和范围均获证明为条件。《蒙得维的亚公约》第1条(国家资格)进入解析Bench 在 Q1 的提前承认讨论中直接列出第1条的四项资格。公投、APP行动、整合安排和第三国承认可成为不同要素的证据,但均不自动证明东阿格诺斯蒂卡已满足四项资格,也不决定分离或承认的合法性。